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3-02-14,已超过 365 天未更新,内容可能已失效。
指患有顽固性心绞痛,经持续药物治疗后无改善,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及经皮血管成形手术已失败或者被认为不适合,从而实际进行了开胸手术下或者胸腔镜下的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
我们仅对“较轻急性心肌梗死”、“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和“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三项中的其中一项承担保险责任,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后,对另两项的轻症疾病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1植入心脏除颤器2原发性肺动脉高压3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或开腹手术4颈动脉内膜切除术或颈动脉介入术5早期原发性心肌病6深度昏迷48小时7植入心脏起搏器8轻度原发性帕金森病9轻度阿尔茨海默病10轻度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痴呆11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12微创颅脑手术13植入大脑分流器14因肾上腺皮质腺瘤切除肾上腺15轻度进行性核上性麻痹16轻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7轻度克罗恩病18特定的系统性红斑狼疮19早期系统性硬皮病20单个肢体缺失21糖尿病导致的单足截除22轻度面部烧伤23面部重建手术24较小面积Ⅲ度烧伤25肝功能衰竭26视力严重受损——3周岁始赔27单眼视力丧失28角膜移植29听力严重受损——3周岁始赔30单耳失聪——3周岁始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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