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健康百万医疗保险计划书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住院医疗保险金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统称为医疗保险金。
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见7.1)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因患疾病(续保不受30日的限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见7.2)住院(见7.3)治疗,对于其在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见7.4)和住院前后7天内门急诊医疗费用(见7.14),我们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医疗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在该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仅对被保险人住院累计180日内发生的上述各项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对于本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合同到期日后30日内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并在该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及给付日数范围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因患疾病(续保不受30日的限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
(1)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
(2)门诊肾透析;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对于被保险人因上述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医疗费用,我们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医疗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在该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医疗保险金的计算方法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或特殊门诊发生的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我们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医疗保险金:
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或特殊门诊发生的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累计医疗费用-被保险人从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获得的累计费用补偿)×给付比例-年免赔额-保险期间内累计我们已给付的医疗保险金
其中对应的给付比例如下表所示:
对应情形 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已经通过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 100%
被保险人没有通过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 70%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累计给付的各项医疗保险金之和不得超过年度保险金给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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