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百万(安康版)计划书
案例:
王先生(30 周岁,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为自己投保人保寿险关爱百万(安康版)医疗保险的计划二。等待期后王先生在我们认可的医院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般医疗费用 6 万元。后来王先生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度”,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20 万元。之后王先生在我们指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机构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
疗,产生合理且必要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 50 万元,同时因治疗该“恶性肿瘤——重度”在我们指定
的药店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院外“恶性肿瘤——重度”特定药品费用 40 万元。后来王先生确诊初次患有软骨损伤,在海南特定医疗机构采用本合同约定的临床急需进口器械中的注射用软骨再生胶原蛋白填充材料进行修复,产生临床急需进口器械费用 10 万元。假设以上各项医疗费用均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剩余的金额(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外,王先生未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
| 保障内容 | 领取人 | 给付金额 | 给付条件 |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王先生 | 6 万元-1 万元 =5 万元 | 王先生于等待期后在我们认可的医院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般医疗费用 |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王先生 | 20 万元 | 王先生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王先生 | 50 万元 | 王先生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并在我们指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机构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发生的质子重离 子医疗费用 |
| 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 王先生 | 40 万元 | 王先生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或本合同约定的罕见病,因治疗该“恶性肿瘤——重度”或罕见病而在我们指定的药店或海南特定医疗机构或我们认可的医院发生保险 责任范围内的特定药品费用 |
| 临床急需进口器械费用医疗保险 金 | 王先生 | 10 万元 | 王先生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疾病,因治疗该疾病在海南特定医疗机构发生的保险责任 范围内的临床急需进口器械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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