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的保险观念
“每个人都在努力保险,只是名字不同,只是方法不同,都在追求内心那份儿强烈的渴望,就是安全感。
那么其实啊,在《红楼梦》中,也有关于保险的话题,只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人读《红楼梦》的感觉不一样,我作为一个资深的保险从业者,我就从这里面读到了保险的话题。”
在《红楼梦》的第13回,秦可卿去世了。她在临死之前给王熙凤托了一个梦。秦可卿叫王熙凤叫婶子。她说啊:“婶子,你就是咱家的女中豪杰,给个爷们儿都不换!把这个贾府管得是井井有条。但是啊你要知道,咱家都已经兴旺了100多年,早晚都会衰落的。”她说:“难道你没听说过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否极泰来、树倒猢狲散、乐极悲生?”秦可卿比较有文化,念了一堆成语。王熙凤儿特别佩服她,就说:“你担心的很有道理,那有什么办法能保证我们家永远不衰落呢?”
秦可卿笑着说啊:“不要痴心妄想,兴衰是个规律,谁都不可抗拒,所以我们要做好准备。”怎么准备呢?秦可卿的建议是有两点:第一,在祖坟附近多买地,多盖房子;第二,把家里的私塾,也设在祖坟附近,这样平时里呀,各家各户轮着管理祖坟附近的产业,来提供祭祀的费用。但是如果有一天真的不幸,家里人有人犯罪,财产被政府没收,但是按照过去的法律啊,没收财产,也不会没收祖坟附近的产业,这样家里不坐牢的人,还有地种、有房子住、还有书念,给子孙留个退步。
“我认为啊,这就是红楼梦里关于私人财富管理、关于保险的话题。也就是说啊,一个大家族在最倒霉的时候,哪笔钱能保住呢?就是祖坟附近的产业。也许过去的法律啊,诛灭九族都不掘祖坟。在今天的中国,因为土地的公有制,我们再有权利有权势,都没有资格来圈占大量的土地。我们的将来的地方,也就个骨灰盒大的面积,我们也很难有自己的祖坟附近的产业。那么我们将来如何在我们最悲惨的时候能留下一笔财富呢?其实就是保险。那么在《合同法》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叫代位求偿权。也就说啊,A欠B100万,B欠C100万,如果有一天A有100万要还给B,C有权利直接要求法院判决A还给C,这叫代位求偿。”
“但是司法解释特别明确的指出:如果这个债权属于债务人自身的专属债权就例外。其中就包含了人身保险赔偿的保险金,就属于可以避免这种代位求偿的。也就是说啊,如果我们以身故的形式留给下一代的保险金,如果我们被保险人负债累累,我们的受益人拿着这笔钱,是可以不还被保险人债务的。但如果受益人自己负债累累,刚好得到一笔保险金,当然他应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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